<<農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6縣市違法農舍 下月稽查

2015-07-14 03:00:52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陳乃綾/台北報導

內政部最快今天預告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定農舍興建及購買的農民資格,須有從事農業生產之實,以杜絕非農民蓋農舍、炒作農地價格,最快下月上路。

近十年國內興建的農舍,超過六成起造人非農民,在田間「種」起豪華農舍,開餐廳、民宿,也墊高農地價格。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新版辦法這一、兩天預告後,民眾可透過陳情書向內政部表示意見,農委會也會在各地舉辦公聽會。

新版辦法明訂,農舍起造人、購買農舍承受人,必須是農民;不具備農民資格,不可興建及買農舍,但「繼承」不在此限。現行農業發展條例雖對「農民」的定義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本次修法進一步將農民資格明確定義為投保農保或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

至於既有農舍違規情事,農委會、內政部今也將召開「農舍聯合稽查小組」會議。農委會水保處副處長林長立表示,今年稽查鎖定宜蘭、桃園、雲林、南投、苗栗、屏東等六大縣市,八月初啟動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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