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影片>>桃園航空城介紹-英文版(一分鐘)
- 7月 04 週六 201510:34
<<桃園航空城影片>>桃園航空城介紹-英文版(一分鐘)
- 7月 04 週六 201510:31
<<桃園航空城影片>>桃園航空城介紹-日文版(六分鐘)
桃園航空城介紹-日文版(六分鐘)
- 7月 04 週六 201510:27
<<桃園航空城影片>>桃園航空城細部規劃3D介紹影片
桃園航空城細部規劃3D介紹影片
- 7月 02 週四 201514:09
<<航空城旗艦計畫>>航空城財務計畫

航空城財務計畫
一、開發經費
(一)開發成本項目說明
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1 條規定,區段徵收開發總
費用係指徵收土地之現金補償地價、地上物補償費及遷移
費、協議價購地價、公有土地以作價方式提供使用之地價款、
公共設施費用、土地整理費用、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費及貸款
利息之總額。茲針對開發總費用之各項費用估算方式分列如
下。
1.現金補償地價
假設公有土地面積全數作價,私有土地面積5%選擇領
取現金補償,依徵收當期(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發展
區以民國105 年估計、附近地區第二期發展區以民國108
年估計)之市價補償其地價。本計畫暫以民國103 年之平均
公告現值為基礎估計,每年成長6.5%,並於徵收當期加計
8 成(參考桃園縣近年來徵收補償市價約為公告土地現值的
1.8 倍)估計現金補償地價總成本,惟實際補償地價仍依土
地徵收條例第30 條以徵收當期查估之市價為準。
2.地上物補償費及遷移費
包括地上物補償費、農作改良物補償費、人口搬遷補
償費、墳墓拆遷補償費等。土地整理費用假設條件詳下表:
- 7月 02 週四 201514:02
<<航空城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期程表

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發展區 區段徵收開發期程表
附近地區第二期發展區開發作業預計自達成第二期啟動條件後,比照第一期發展
區開發時程辦理。
資料來源: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書
- 7月 02 週四 201513:45
<<航空城安置計畫>>拆遷戶安置計畫

航空城特定區安置計畫
拆遷戶安置:
(一)安置措施選項:
目前對全體需予以拆遷之住戶提供之安置措施計有8 項:
1.劃設第一種及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在都市計畫階段,除第三跑道、自由貿易港專用區擴
建範圍,於不妨礙都市計畫內容前提下,針對區內合法密
集之建物聚落,劃設為第一種住宅區及第一之一種住宅
區,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
2.申請原位置保留分配
在區段徵收階段,於不妨礙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計畫
情形下,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合法建物,經核定領有抵價地
者,建物所有權人得申請按原位置保留分配。
3.提供優先選配安置街廓
為顧及區內擁有合法透天住宅之土地所有權人之權
益,解決所有權人期望提早選配土地供其建屋自住之情
形,於開發範圍內現行聯外交通較便捷、生活機能較完備
處,規劃設置安置街廓(第二種住宅區),供合法透天住宅
之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4.興建安置住宅(供拆遷戶購置)
為解決區內部分合法建物所有權人,無法單獨分配抵
價地(或安置街廓)之情形,藉由政府於開發區內、外興建
安置住宅,並以低於市價一定成數之價格讓售拆遷戶供其
安置,以直接解決拆遷戶居住問題。
於計畫區第五種住宅區(供安置住宅使用)及第五種住
宅區(供合宜住宅使用)興建安置住宅,或於計畫區外擇定
適當區位土地興建安置住宅,優先提供拆遷戶安置。
5.興建安置住宅(供拆遷戶租用)
協助計畫區(附近地區)拆遷戶解決遷移期間所面臨租
屋問題,由政府興建大樓型式之安置住宅,提供一定戶數
廓,滿足民眾就近安置需求。
(2)先建後遷:為優先取得都市計畫規劃之安置街廓及合宜
或安置住宅用地,於整地工程及周邊必要之維生管路與
公共設施施作完竣後,安置街廓即可供開發區內多數原
合法透天住宅民眾先行選配並自行建築使用,或優先選
購並遷入政府於合宜或安置住宅用地委託建商興建之
合宜或安置住宅,爰規劃以提供較為優惠之補償或獎勵
措施,鼓勵原住戶優先搬遷,當民眾已遷入自由抽籤選
配之安置街廓,並自行興建完成透天住宅或遷入所選購
之合宜住宅後,始進行全面拆除建物及全區整地施工與
後續工程施作。供拆遷戶短期居住,以解決短期居住問題。
- 7月 02 週四 201501:23
<<航空城聯外道路>>台4線改線工程

<<航空城聯外道路>>台4線改線工程
•計畫期程:104-108
•負責單位:公路總局
•施工路段:台4線北段調整往南崁溪改線
•效益與解決問題:
–促進自由貿易港區土地完整
–擴大土地利用價值
- 7月 02 週四 201500:59
<<航空城聯外道路>>桃5線拓寬延伸

<<航空城聯外道路>>桃5線拓寬延伸
•計畫期程:
–102~108年(第一期)
•負責單位:桃園縣政府
•起訖點:
–北起縣道108
–第一期:往南拓寬延伸至縣道110,計畫長度6.4公里,計畫寬度40公尺,道路斷面配置雙向各3快車道1慢車道。
–長期:延伸至臺66線
•效益與解決問題:
–為該區段徵收計畫區的主要道路,現況僅8公尺,有拓寬的必要性
–強化航空城東西向聯外運輸系統,作為國道1號與國道2號的替代道路
- 7月 02 週四 201500:50
<<航空城聯外道路>>桃15線拓寬與延伸
- 7月 02 週四 201500:37
<<航空城聯外道路>>台31高鐵橋下道路向北延伸

<<航空城聯外道路>>高鐵橋下道路(臺31)向北延伸
•計畫期程:102~107
•負責單位:桃園縣政府
•起訖點:
–暨有高鐵橋下道路北起臺4線,南至臺66線
–向北延伸至南山路(桃3),計畫長度1.35公里,計畫寬度40公尺,道路斷面配置雙向各2快車道1慢車道。
•效益與解決問題:
–向北延伸後可聯繫縣道108線及新建之北側聯外高快速公路
–提供機場周邊貨運業者,經由高鐵橋下道路(臺31線)往南透過大竹交流道銜接國2,往北銜接北側高快速公路至貿港區、機場、或臺北都會區
–已列入(104-107)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公路系統)建設計畫」補助

